各党支部:
根据《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陕西省发展党员工作规程》规定,结合我院实际,现就2017年下半年新接收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要求
(一)2017年下半年新接收党员的条件是:
1、经党支部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
2、参加过第三十二期以前的党课培训,并结业;
3、政审合格。
(二)2017年下半年预备党员转正要求:
1、2016年12月以前发展的预备党员;
2、符合预备党员转正条件。
二、时间安排
(一)关于新党员接收
1、各支部在9月26日前上报拟发展党员名单,交党委组织部审查;
2、各支部在10月19日前上报新接收党员材料(入党申请书、自传、党校结业证复印件、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培养教育考察表登记表、思想汇报等15份资料),交由组织部一审,通过后发《入党志愿书》;
3、10月31日再次提交材料,组织部二审(入党志愿书、支部决议),通过后安排入党谈话。
4、接收新党员要求:无挂科、无违纪、无欠费、无生活作风问题、民主测评优秀率60%以上。
(二)关于预备党员转正
1、各支部9月26日前将转正人员名单报党委组织部,审查通过后借阅档案。
2、10月19日前将转正材料上报(转正申请书、预备党员思想汇报4份、预备党员考察表、党支部关于预备党员转正的决议),组织部审查,通过后提交党委会审定。
三、请各支部按时间上报。(逾期视为自动放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