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维护正常教学秩序,保证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了护理学院调、停课有关规定:
第一、调、停课有关规定
1、教师调、停课必须提前一天提出申请。(早晨一二节课不允许调成自习课)。
2、不允许私自调、停、加、补课。
3、每班调、停课学时不大于4学时/月,教师调、停课总学时不大于8学时/月。
4、在教学科长处领取调、停课申请表,认真填写。经教研室主任、教学科长,教务处处长签字。
5、凭签字的调、停课申请表在教学科长处登记备案后再钉钉申请请假。
6、凭签字的调、停课申请表,请假条。在教学科长处换调、停课单,发学生科及教学科备案。
7、教师调、补课必须在本月,不允许跨月。
8、原则上不许电话请假,如有特殊情况必须请假,由教研室主任负责安排教学任务后,方可批准。
第二、调、停课有关程序
1、在教学科长处领取调、停课申请表
2、教研室主任签字
3、教学科长签字
4、教务处处长签字
5、凭签字调、停课申请表到教学科长处登记备案后再钉钉申请请假。
6、凭签字调、停课申请表,请假条。在教学科长处换调、停课单,发学生科及教学科备案。
西安海棠技师学院教务处
二〇一六年十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