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团工委及相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上级团学组织和学院院委会、院党委对团委做好2017年团费收缴及团组织关系转接的工作要求,大力发展2017级新团员,充分发挥团员在广大学生中的带头模范作用。做为一名团员交纳团费是团员的必备条件和基本义务,也是团员和团组织保持经常性联系、在经济上支持团的工作、不断增强组织观念的一种必要形式。做好团费收缴工作是团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团员队伍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按照《团章》的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经团委研究,报学院党委及主管领导批准,决定开始收缴17级学生团费及进行17级学生团组织关系转接。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团费收缴对象和团关系转接对象
西安海棠技师学院2017级学生团员
二、团费收缴标准及时间段
序号 | 团费收缴单位 | 收费标准 | 收费时间段 | 备注 |
1 | 技师学院学生 | 每人5元/年 合计15元/生 |
2017年下半年—2020年上半年团费 | |
三、团费上缴安排
各团支部,将收缴的团费全部交至团委组织部,务必于2017年10月15日完成此项工作。
四、团员组织关系转接
1、2017级团员组织关系转接工作自即日起至2017年10月中旬前完成,由学生本人持团员证到原毕业学校团委开具转出证明,所有学生将团组织关系统一转至“共青团西安海棠技师学院委员会”,团组织关系档案材料及团员证由学生本人统一交给本班级团支部书记,团支部书记于2017年10月20日前将本班级团员团组织关系及团员证统一交至团委组织部。
2、各团支部书记请务必做好2017年新生团委组织关系转接工作,认真填写团组织关系登记表;
五、工作要求
1、及时完成上缴任务。各团支部要高度重视团费收缴工作,团委及团区委将把团费上缴情况作为评选全国、省级和校级各类优秀、先进的必要条件,同时团委将适时公开通报各团支部团费上缴情况;
2、规范团费的收缴、使用和管理。各团支部统一收取本支部团员团费,收缴完毕统一上缴团委组织部,团委组织部根据团费缴纳情况开始进行团员证注册。团委也将严格执行团中央关于团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有关规定,结合学院实际情况,按时上报团费管理和使用情况,并提交学院财务处进行审核;
3、严格把握时间要求。各团支部于2017年10月15日前完成本支部团费收缴工作并上交至团委组织部,团委组织部按照团区委要求于2017年11月25日前将团费上交至团区委组织部。
共青团西安海棠技师学院委员会
二零一七年九月二十七日